——借此悼念自焚维权去世的同胞唐福珍女士
曾经是女性自主创业模范的唐福珍
节选自博客中国李悔之:四川唐福珍女士追悼会近日在成都举行……
一位弱女子,以死抗争犹未能阻止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组织的破拆队伍,最后“自焚”于楼顶天台,烧得面目全非。最后惨死在医院!——此番人间悲剧,用“惨烈”两字恐怕犹未能尽意,须用“惨绝人寰”方为恰切也!
难道不是吗?——面对一支如狼如虎、披着“执法”外衣的破折大军,面对一个动辄用“暴力抗法”绳子向人民脖子套去的“执法机构”,四川“辣妹子”唐福珍不像绝大多数温驯如猫、逆来顺受的国人同胞一样甘于受辱,而是以不顾一切奋然自焚以死抗争!……
多少年来,现实中国弱势群体受强权凌辱的事件,究竟上演了多少?只有天晓得!不同的是,在逆举和暴行面前,绝大多数百姓只是选择了吞下苦水而已!
诚然,在百姓具有逆来顺受、百忍成金“优良传统”的中国,像唐福珍这样刚烈如火的奇女子是罕见的。正如为如此,面对权力的专横和无视百姓存在的官僚们,面对有冤无处诉,有屈无处伸的“国情”,受冤屈的中国百姓们,要么选择吞下苦水的“认命”之举,要么走上漫漫的上访之路!……
…… 这些年,在中国房产发展史上,由强迫拆迁事件而诱发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太多了。由此而引发的悲剧也太多了。然而,每当此时,我们的主流媒体这时却往往极少及时介入。甚至根本不敢介入。而……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!……面对如狼如虎、披上合法外衣的拆迁大军,面对动辄以“暴力抗法”罪名投来虎视眈眈目光的镇压机器,刚烈如火的唐福珍除了选择自焚之外,又岂能有更好的抗争办法?
再次引用李勉映老弟那句话:“人民,哭吧”!
附:唐福珍事件始末:
2009年11月13日早晨,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发生一起恶性“拆迁”事件,
女主人唐福珍以死相争未能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,最后“自焚”于楼顶天台,烧得面目全非。数人被拘,数人受伤住院,政府部门将其定性为“暴力抗法”,被拆户控诉政府暴力“拆迁”。11月29日晚,唐福珍因伤势过重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,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。
据唐福珍妹妹唐福英介绍,自从11月13日发生自焚事件后,唐福珍病房(重症监护室)日夜有4名治保人员监守,亲人都见不到唐福珍。
11月29日下午,她侧面听说三姐唐福珍病危,晚上七点钟左右,唐福英匆忙赶到成都军区总医院,看到楼下大批警察站着,四楼烧伤科门口也有多位统一身着制服的治保人员守卫,她被天回镇派出所曾所长挡在门外,而后唐的丈夫胡昌明和儿子在政府官员和警察的陪同下来到病房,见唐福珍最后一面。
另据唐福珍的一位亲戚称:当晚9时许,其看见金牛区副区长、天回街道办书记等来到医院,当时楼下有10多辆警车,许多警察和治保人员、城管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。
亲属强烈要求政府把羁押在看守所的唐福珍的其他亲属带来,以期见唐最后一面,但未得到允许。
11月29日晚11时许,医院宣布唐福珍死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