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4月份因同一天窗玻璃的供应商影响,上海通用汽车、重庆长安福特马自达、一汽轿车日前联合发布召回后,本月13日,重庆长安福特马自达、一汽轿车再次因为该供应商的因素补充召回部分福克斯、蒙迪欧致胜、马自达3及奔腾轿车。补充召回的车辆总数共计13097辆。
在众多的召回公告中,“受XX供应商影响”这样的词句,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,汽车厂商一方面对消费者作出“我召回,我诚信”的表态,一方面又对所犯错误低调处理,向大众宣称“这次召回,不是我的错!”。
“受同一供应商影响”,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,重庆长安福特马自达、一汽轿车再次向世人宣称:“本次召回,还不是我的错!”
就重庆长安福特马自达、一汽奔腾轿车发表的召回公告,笔者质疑如下:
首先,对终端的消费者来说,汽车是商品,不是“零件超市”,汽车零件出现问题,就是汽车厂家的问题,和供应商无关;其次,汽车零件出现问题,首先考虑的是本公司的物流和质检部门的过失,而不应该把责任再次推到XX供应商身上;再次,新闻中提到,“继4月份因同一天窗玻璃的供应商影响”,说明重庆长安福特马自达、一汽轿车在4月份召回汽车之后,没有仔细检查、核实该供货商的供货资格,没有抽查其供货样本,没有对消费者负责,所以该供货商再次出现零件问题,从而导致本次车辆的再次召回。
曾几何时,中国车企的“召回宣言”让公众看到了其求进步、求上进的决心。 而从本次重庆长安福特马自达、一汽奔腾轿车的召回公告中,再用“不是我的错”来搪塞消费者。笔者试问,不是你的错,那是谁的错?